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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旦发生水、大气、辐射污染等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本市环保部门该如何应对?昨日,《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布,本市将环境突发事件分四级预警,要求首先疏散或妥善安置已受害或可能受到伤害的人员。
按照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本市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4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红色、橙色预警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局应急指挥部组织对外发布、调整和解除;蓝色、黄色预警由区县政府组织对外发布。
进入预警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疏散并妥善安置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人员;指令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环境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落实。
目前本市已经成立了由全市环保系统及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行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专家组指导现场工作,提出有关现场应对和处置决策建议;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评估,为应急领导小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记者孔令彬实习生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