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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天上午,本市“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试点启动仪式在三潭医院举行。记者从现场了解到,“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是一种新的医保结算方式,将从2014年1月1日起在三潭医院试行,在加强对糖尿病门特监督管理的同时,能够为患者就医减轻负担,带来便利。
据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是指,参加医保的糖尿病门特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应由医保基金报销的部分,按照人头付费的方式,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保定点医院结算。
南开区三潭医院是目前本市唯一一家“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试点医院。生活、居住在南开区的,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经过糖尿病门特鉴定中心鉴定,确认为糖尿病门特的患者,都可以自愿签约就医。签约患者在三潭医院进行糖尿病门特治疗实行刷卡结算,降血糖药品费用超过10000元的,可以继续实行联网报销,不再需要个人垫付资金,大大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同时,按照现行政策,办理了糖尿病门特鉴定登记的患者,降血糖药品只能选择规定的18种西药和6种中成药,而签约患者则突破了这个限制,而且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享受医保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
从医院方面来说,按人头付费,可以鼓励医疗机构主动管控医疗服务成本,通过预算制度把医疗总费用涨幅控制在合理程度。市社保中心将三潭医院的工作量、患者的个人负担水平、患者的满意度都纳入质量控制指标体系,作为与医院结算医疗费用的主要依据,因此患者个人负担水平会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