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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本市按照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扬尘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将充分利用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大气监测数据及历年来群众信访举报的信息,严查大气污染行为。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大气设施停运、堆场无有效防尘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将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对造成重、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依法报请当地政府实施关闭。
专项执法检查人员将依照环评、“三同时”验收及污染源普查等资料,全面摸清辖区内水泥厂、搅拌站、砂石料厂等易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的基本情况。其后检查水泥厂、搅拌站、砂石料厂环保手续是否办理,生产作业过程中除尘器是否运行,原辅料装卸是否密闭或采取喷淋除尘措施,料场料堆是否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储存场地面是否硬化。通过全面排查,源头管控,严肃处理违法企业,使津城空气质量得到改善。(记者杨雪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