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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意(左)和同事
天津北方网讯:李如意现年59岁,是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总队的一名正处级预审员。70届知青的他,曾在东北黑龙江兵团下乡,后入伍,退伍后进入市公安局,成为一名预审员。李如意用“强迫症”、“完美主义者”形容自己,他在工作上从来都是精益求精,力求做到最好。从警34年来,经办案件超过700起,全部圆满审结,没有一起错案。
反映公安预审工作的专栏《预审故事》今天和大家见面了。公安预审工作是公安刑事执法工作的重要一环。预审民警的工作,是在刑侦人员确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通过专业性极强的审讯和取证工作,用嫌疑人的供述、辩解与证人、证言和证据相互印证,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记者通过深入细致的采访,将真实再现公安预审民警与嫌犯斗智斗勇的传奇经历,展现他们敢于担当的铮铮铁骨和恪守法律、维护社会正义的意志和决心。
地宫被盗锁定窃贼
坐落在本市蓟县的白塔寺建于辽代统和年间,是天津市重点保护文物单位,由天宫、中宫、地宫三个部分组成。天宫和中宫因地震两次修葺,其中的文物保存完好。地宫有一米见方,里面存有汉白玉卧佛、香炉、法器及玉器等多种珍贵文物,属于无价之宝。为了更好地保护它们,至案发前没有组织挖掘过。
然而,2006年初有人举报地宫被盗挖。而市场上也确实出现了声称是来自白塔寺地宫的零散文物。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当时文物贩子为了证明卖的东西是真品,曾出示过一张类似白塔寺地宫通道的照片。经文物部门鉴定,这张照片确实是白塔里中宫和地宫的连接部位。按照片中所指示的位置,警方发现地宫一侧一个不起眼的地砖处有被破坏的痕迹,地砖后有一个直径约60厘米的洞口。最后经过证实,塔下地宫内的文物确实已被盗劫,珍贵的鎏金卧佛、银塔、青铜法器、瓷器等大量辽代文物丢失。
作案人刘某是蓟县农民,他伙同一名陕西籍的文物贩子,拉上两名著名高校的教授及当地一名干部实施了作案行为。作案目标是文物贩子选定的。
盗挖活动并不顺利。刘某在白塔寺附近租了一个带小院的民房,与白塔寺仅隔着一条很窄的胡同,直线距离约15米。在这个民房内,刘某指挥雇来的民工在民房里开挖通向白塔的地道。第一批民工因为盗井的方向打歪了,没有接触到地宫,结果劳而无功。刘某并不死心,又筹资雇人开始第二次盗挖。这一次地道成功对准了地宫,刘某等人通过地道进入了封存千年的地宫,取走了里边的文物。据刘某后来交代,所盗文物销赃获利200余万元。因为分赃不均,两批人的内讧使此案东窗事发。刘某及多名嫌疑人落网。
李如意受命审理这一重大案件。然而,他发现审理工作非常困难。此时,刘某早已将民房中所挖的竖井全部回填,上面铺了新的水泥地面,由此灭失了作案现场。更令人头疼的是,由于追赃难度大,警方只缴获了几串璎珞(出家僧人在胸前佩戴的刻有图案的佛珠串),甚至连被盗文物的品种、数量都无法确定。而依照现行法律,没有实物,就不能对被盗文物进行鉴定。而没有被盗文物的鉴定,加上无法确定被盗文物的确切品种和数量,对盗挖文物的嫌疑人便不能定罪。
在审讯时,李如意想方设法寻找此案的突破口。终于,他了解到,嫌疑人山东某大学教授曹某(当时在逃)的儿子也参与其中。他对小曹说:“你是大学生,参与程度不深,希望你好好交代,主动配合调查,争取宽大处理。”小曹终于交代,他在山东家中的电脑里备份了全部赃物照片。老李和同事随即直奔山东,将那台电脑的硬盘拆出,作为证据。近300件文物的照片直接固定了证据。之后,通过国家文物局特批,重新挖开盗挖的地道,李如意和同事两人亲自钻进去直到地宫,在里面发现了盗挖用的手灯及烟头。经提取DNA,证实为犯罪嫌疑人所留,由此进一步确定了作案现场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据此,主犯刘某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
智斗“老黑”审结难案
老李说:“预审学包含了心理学,主要从西方引进。而我们的预审学要有中国特色,西方心理学不一定完全对症。就像治病,西医可能就是消炎药,中药调配才能标本兼治。预审学其实是一门‘钥匙学说’,审讯没有成功,说明钥匙没用对;用对了钥匙,便能将锁打开。预审做到这种境界,嫌疑人没有不招的。”
他曾经遇到这样一个对手:“老黑”。“老黑”犯有多起故意伤害案及其他重案。这次终于被抓到,是因为这样一件事:大港发生一起恶性案件,“老黑”手下的大强被抓获归案,但大强并没有供出“老黑”。几年后大强出狱,向“老黑”索要50万补偿费。“老黑”不但不给,还以各种手段要挟大强。
“老黑”因此案被抓后,侦查部门的办案高手和“老黑”交过锋,但有多次记录的“老黑”就是不供。审讯过程中,“老黑”一不要烟二不要水,因为他认为一旦主动要烟、要水,就暴露了自己的弱点,在审讯过程中会陷于被动。审讯工作进行了一个多月,提讯上百次,但进展微乎其微。李如意心里着急,领导却准备换将。心有不甘的他不肯就此认输:“您别忙,我不死心,已经这么长时间了,我再试试!”
这次,老李采取迂回战术,用聊天的方式,从“老黑”的成长经历、兴趣爱好、家庭背景甚至谈吐习惯、饮食口味各个方面慢慢渗透。
这一方法渐渐产生效果。“老黑”开始谈起自己的生活经历。李如意了解到,“老黑”始终不供,是因为好面子:大强为他扛了罪,出狱之后,他还胁迫人家,其行为实在让人不齿。聊天过程中,李如意发现“老黑”好耍小聪明,只要有机会就偷瞄案卷的封皮,看看警方立案的案由,以便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如此,李如意灵机一动,决定将计就计更换一个案卷封皮。考虑到“老黑”以前曾经有过命令手下持枪、鸣枪恐吓他人的行径,便故意在这个假案卷封面上,将案由写为“持枪故意杀人”,而不是以往的案由。再次提审时,“老黑”偷偷看了一眼案卷的封面,果然,“持枪故意杀人”六个大字让他坐不住了。他对着李如意大喊:“我是有枪,但我没有持枪杀人,绑架的事咱是让弟兄们干过,但杀人绝对没有啊!”这个被提审过上百次的嫌疑人,终于败下阵来。这回,老李的“炸弹理论”产生了奇效——小炸弹和大炸弹摆在面前,嫌疑人可能会抢威力小的那一枚。
案件突破口打开后,“老黑”的心理防线一溃千里。自此,“老黑”对李如意也敞开心扉。原来,“老黑”因为家中生活贫困从小就受人欺负,长大后立志一定要出人头地,但是他没有在光明大道上实现自己的理想,而是走向了歧途。结案前,李如意最后一次提审“老黑”,“你错就错在总是认为富贵险中求。你如果稳稳当当做生意,现在不是已经另有一番天地了吗?”“老黑”听罢,趴在桌子上,号啕大哭。
最后,“老黑”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历时半年多的审理工作圆满收官。
再现现场固定证据
一名结婚仅三天的新娘,在家里准备“回四”(新婚第四天回娘家)物品的时候,被人杀害,现场惨不忍睹。警方通过线索确定嫌疑人为17岁的小勇,但是了解其行踪的母亲就是不说儿子的去向。于是,警方以涉嫌包庇罪将她抓获。可是对小勇母亲的审讯工作并不顺利。李如意深入了解得知,小勇生活在一个破碎的家庭,身为小学教师的小勇母亲与丈夫离异后与小勇相依为命,但由于溺爱,小勇从小便养成了偷鸡摸狗的习惯,连去一趟母亲的学校都“贼不走空”。摸清了小勇母亲的顾虑,老李动之以情:“母亲疼孩子,我们都可以理解,你更要想清楚,你的做法是爱他还是害他。只有自首,孩子才能保住一命!”小勇母亲终于被打动了,她说:“在情与法之间,我没有一天不在挣扎,我们娘儿俩这么多年相依为命,我生怕自己走漏风声糟蹋了孩子一辈子,我不能再错了……”
根据小勇母亲提供的线索,小勇在外地一亲戚家落网。他交代了作案经过:案发当日,小勇在建昌道某小区楼顶玩耍,恰巧看见对面居民楼三楼一年轻女子(被害人)在窗口前,将一个个红包打开,数里边的钱(被害人婚礼上收的红包)。小勇立刻下楼跑过马路,上到三楼敲开这户人家的屋门。“我找王林。”小勇说。“你找错了,没这人。”被害人说着关上了屋门。小勇随后再次敲门,发现仍是这名女子开门,判断只有她一人在家。于是,第三次敲开门后,小勇强行推开屋门,进屋将新娘掐死,将包有现金的红包拿走。因为曾有入室盗窃、偷车的违法犯罪记录,小勇虽然年纪不大但反侦查意识很强,为扰乱警方视线,还伪造了性侵犯现场。
落网时,民警从小勇身上的一沓现金中发现了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红色纸片,和死者书包内遗留的一张红包纸缺角刚好对上,由此成为一件重要物证。但李如意认为,仅凭小勇的口供和“红包之角”这一单薄的证据,并不足以定案。为此,李如意决定进行现场实验:在与案发时间相同的15时,他让同事坐在死者窗前拿出红包数钱,自己则站在小勇发现目标的对面楼顶进行观察,目的就是再现凶案现场,印证小勇所说的是否真实。通过实验,从光线、距离、楼层、房间走向等各个细节,都与小勇的交代相吻合,由此固定了证据,验证小勇就是真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