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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专电(记者涂铭)34岁的河北农民张文军因驾驶超载货车致使北京一处桥梁垮塌,被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其赔偿1500余万元。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令案件有了巨大转折——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怀柔公路分局273.8万余元。
两次判决赔偿金额差异为何如此巨大?
据法院介绍,2011年7月19日零时许,受曹某之子雇佣的张文军驾驶曹某父子共同所有、曹某之子经营和管理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砂石料(车货总重160余吨),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白河桥上时,因车辆严重超载致使桥梁垮塌。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张文军承担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