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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重新评估桥梁价值273.8万余元
据介绍,北京市二中院审理期间,针对双方关于桥梁价值及赔偿数额认定的争议焦点,法院依法重新委托北京京评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认为被毁宝山寺白河桥的价值为273.8万余元。
针对二审所作的桥梁价格鉴定,怀柔公路分局称,二审所作鉴定对拆除、清理被压垮大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以及修路前先行修建一条便道,以保证在修路期间交通不中断的费用没有体现;没有考虑监理费、设计费、勘察费等费用,鉴定结论不合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出庭发表意见认为,一审认定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对于被毁白河桥价值认定不准确,导致刑事量刑失当及民事赔偿有误,建议依照二审期间的价格评估报告书,查清相关事实后依法改判。
——差异:拆除、清理、监理、设计、勘察等费用不属于桥梁价值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市怀柔区价格认证中心所作价格鉴定,所依据重建桥梁的方案与垮塌桥梁的结构不同,不能证明垮塌桥梁的价值;拆除、清理被压垮大桥及修建便道虽实际产生费用,但并非垮塌桥梁本身的价值;对于监理费、设计费、勘察费等费用,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中不涉及以上内容,故对怀柔公路分局所提二审所作桥梁价格鉴定结论不合理的意见不予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