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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民政局日前印发《关于清理和规范学会、协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有因人设事、因人设岗、违反公益性原则、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涣散、工作处于瘫痪状态等情况的学会、协会,依法进行清理和规范,以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美丽天津。
《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清理和规范学会、协会工作。注重加强对学会、协会整改落实的引导,推进学会、协会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对以下情况的学会、协会予以清理、规范:违反有关规定,因人设事、因人设岗,现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学会、协会领导职务;违反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有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的;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未按章程规定进行换届改选,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涣散,活动停滞,工作处于瘫痪状态,不能进行正常活动的;已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但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因社会组织业务范围、人员组成发生变化,已不具备开展活动条件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发挥职能作用不明显、服务创新动力不足的。
据了解,根据市委有关要求,集中排查清理和规范学会、协会的工作应于今年11月底完成。(记者 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