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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公安静海分局全警动员,不断加大打击涉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并于日前及时抓获7名涉嫌非法排放工业废酸污染环境案的人员。目前,7名涉案人员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7月18日22时许,公安静海分局巡逻民警联合大邱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大邱庄镇某村巡逻时,发现有两名男子在该村村西一无名酸洗厂门口用抽水泵从院里向厂门口的水沟内排放污水,遂控制住可疑人员。经现场试纸测试,证实两名男子所排放的污水为酸水。后经讯问,警方掌握两名男子分别为张某和李某(均为河北省任丘市人)。他们供认了非法排放酸水的犯罪事实。
7月25日上午,公安静海分局民警与独流镇政府有关人员对独流镇用酸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河北省杨芬港镇的王某(男,49岁)在独流镇经营的电镀厂涉嫌非法排污。经查,今年6月,王某因无照经营电镀厂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后在未落实整改要求的情况下偷偷开工。该企业的3名河北省承德市工作人员高某(男,34岁)、孙某(男,31岁)、陈某(男,33岁)把日常清洗零件残留的盐酸废液通过下水道直接排放到附近沟渠,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警方固定证据后,抓获王某、高某、孙某、陈某,并依法将4人刑事拘留。
7月25日下午,公安静海分局接报警,称某企业向大丰堆镇一水渠排放废酸液。接警后,分局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迅速查明某镀锌厂非法向水坑排放废酸液的实情。警方依法传唤该厂负责人白某(男,50岁,大邱庄镇人)。经讯问,警方掌握白某于近期非法向水坑倾倒3吨多废酸液的事实。白某现已被警方控制。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工作部署,积极创建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公安静海分局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果。为提高打击精度,公安静海分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组织治安管理支队及各派出所排查辖区用酸、售酸单位情况,并仔细检查用酸、售酸单位和运酸车辆的资质及核查废酸的去向和处理途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详细的检查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静海警方已排查检查涉酸企业200多家、运酸车辆近百部。(记者吕献峰通讯员桑锐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