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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出席政协滨海新区二届一次会议的政协委员李树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共天津市委于2013年2月26日推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十项措施》,其亮点之一就是落实“新区的事新区办”工作机制,成为新区发展的动力。因此,新区要提高效能,做好承接的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新区的事新区办”。
李树发说,“新区的事新区办”,就是在天津市权限范围内,新区能办的事,由新区自己决定办理;新区需要报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天津市有关部门不再审批,按程序直接上报。三年来,新区与市发改委紧密衔接,积极推动,先后共争取下放并承接了4批审批事项和职能事权,其中下放审批事项164项、扩大权限72项、职能事权33项、市级部门进驻新区办公18项,共计287项。
“这是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落实好‘新区的事新区办’,将从政策层面保证新区成为全国服务环境最优、办事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助推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李树发建议,新区应尽快建立行政审批许可的专门管理机构,做好承接和落实市级行政审批权限和职能事权的组织保障。尽快建立行政效能监督机制,全面推行限期办理制度,加强绩效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要落实好大部制、扁平化、强基层的模式,理顺新区、功能区、街镇之间事权关系,实现扁平化管理,实现权力与责任、事权与财权、管理与服务的统一;要加强各工作机构之间的相互协调,确保各区域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建立完善信息化平台和可靠的诚信体系,打好建立“精简、效能、服务”的政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扎实稳妥做好“新区的事新区办”的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