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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教委近日下发了有关“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通知,加强教育收费监管,严格把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教辅材料散滥等工作。
根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肃查处“校中校”等违规行为,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加强对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和以开办实验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的幼儿园高收费乱收费行为的治理。
同时,深化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乱收费治理工作。各学校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对于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考核结果要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并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同时加强对教辅材料的监管,严格执行“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