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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即日起至12月31日,天津市启动易燃易爆等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或场所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且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要坚决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此次行动的检查范围为各区县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单位和大型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地区“三合一”建筑、“六小”单位等。检查重点包括:建筑或场所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前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易燃易爆场所是否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和居民区内;“三合一”建筑、“六小”单位的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场所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是否符合防火防爆和防止跑、冒、滴、漏等安全规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规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记者冯琳通讯员李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