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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办获悉,从12月1日起,本市新一轮减少、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将正式实施。经审核,市政府决定,取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3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由30项合并为11项,向区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44项、下放行政职权事项7项。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此次取消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涉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和市财政局等13个职能部门。取消的事项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认定,进口设备免税项目审批,内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经贸团组出国审批,外派劳务项目审查,采集种质资源审批、国家机密级秘密技术出口审批,科技成果定密、解密、参展审批,科技团组出国审批,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购买审批,进口出版物内容审查,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野外放生从国外、外省市引进的陆生野生动物审核,国际活动和国际会议审核,海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等。(记者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