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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3年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城市重点开展“倡导三不”活动,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在农村重点开展“拒绝三无”活动,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在运输行业重点开展“抵制三超一疲劳”活动,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
记者从天津市交管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本市交管部门查处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超速(1692234起)、压越实线随意变更车道(1288559起)、违法停车(1022892起)高居三甲。事实上,交通违法陋习更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2013年1至10月份,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38918起,其中,因违法陋习引发死亡事故起数占全部死亡事故比例,前三位分别是酒后驾驶(4.61%)、无证驾驶(4.52%)、超速行驶(4.42%)。
本市交管部门针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持续开展治理行动,同时强化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即将开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民众出行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努力。
此外,根据近年来违法和事故数据分析,十大类交通陋习严重影响道路交通顺畅通行,更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分别是压越实线随意变更车道、违法停车、闯红灯、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十大交通陋习”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分别可给予罚款、记分甚至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随时、随地、随手“刷”出更多出行相关的服务资讯,请关注渤海早报新浪官方微博,您也可以@渤海早报,参与“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话题的互动讨论。(记者冯琳通讯员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