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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审批办获悉,今起本市取消23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这是十八大召开以来,本市第四次调整下放行政审批权限。
据了解,从12月1日起,包括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等44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7项政职权事项下放至各区县。取消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认定、进口设备免税项目审批等23项;调整合并后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开办制盐企业和食盐中添加营养强化剂审批、大陆及台湾居民往来两地通行证及签注等11项;下放给区县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包括不需要中央政府投资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不属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宏观调控、特殊行业、市政府投资和跨区县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44项。
市行政审批办副主任赵宏伟表示,主要是把该放给市场的放到位,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微观干预,调整为事中事后的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和社会主体的创造活力。同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