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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合作交流办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本市将以扩大天津民营经济总量、推动结构转型升级为目标,每年引进注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外地民营企业超过1000家,民营企业在津投资到位额占全市到位资金总额达到70%,新引进民营500强企业(含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行业龙头等优势企业)20家。本市要着力引进民营500强企业在津设立总部、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着力推动外地民营企业来津投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使本市民营经济形成央企、外企、民企三股力量聚集、竞相发展的局面。
据悉,本市要借重用好首都资源,承接北京城市功能疏散,重点引进民企集团总部、产业龙头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产业带动性大、市场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项目;加强与研发机构合作,提升本市研发平台建设水平,建立产业技术联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推动经济发展。
针对民营经济发达的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福建等区域,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加大招商、推介与交流力度;围绕航空航天、石油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支柱产业及龙头企业,有针对性地吸引民营500强企业的行业龙头项目、核心项目、关联项目,拉长产业链,衔接供应链;鼓励民营500强企业进入现代金融、商贸会展、文化创意、休闲旅游、航运、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在津设立总部及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总部;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在津兴办大市场,发展电商等新型业态;对能源、城市供水、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养老、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行业和领域的投资项目进行重点推介和招商。
不仅仅是“引进来”,本市还将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区县明确招商目标,制定洽谈方案,落实相关配套,加强跟踪服务,积极引进国内知名企业和区域性龙头企业,帮助本市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承接民营500强企业的资金、先进技术、管理、人才和信息转移。
同时,创造机会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发展,发挥市政府驻外办优势,挖掘驻地产业资源、市场资源、展会资源、中介服务资源等优势,建立基础资料库,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服务帮助天津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外省市布局发展,拓展天津产品市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建立与两地企业的定期联络机制,通过定期上门、主动服务,以及组织企业沙龙等形式,及时捕捉企业投资动态。
鼓励异地商会在市内六区购买、建设商会总部大厦,对于尚未列入亿元楼宇目录的,参照亿元楼宇建设优惠政策给予扶持;下放政府职能,在异地商会建立投诉协调服务站,提升异地商会投诉协调能力;每年在异地商会中评选表彰民营百强企业,作为政府重点服务企业;对服务民营经济和协助本市招商引资发挥作用突出的异地商会,由市合作交流办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