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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男子张某驾车撞人后不但逃逸,还让他人顶包。交警通过缜密侦查识破其伎俩后,张某被以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
11月30日凌晨1时30分,交警小海地大队接报警:河西区微山路珠江道交口一辆小客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肇事车逃逸。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骑电动车的尹某已当场死亡,肇事车不知所终,现场遗留下一块“津NVU×××”的号牌。经查询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住在河西区的张某。交警拨打张某登记电话与其取得联系,张某同意到现场向交警说明情况。但交警等候多时,张某并未出现,再次拨打其电话已无人接听。
当日2时30分,李某驾驶号牌为津NVU×××的白色宝马车到交警小海地大队投案,称当晚他驾车到郁江道附近某迪厅娱乐途中肇事。案件似乎不攻自破,但交警发现李某言辞闪烁。反复盘问下,李某仍坚称自己是肇事者。交警将计就计,带李某到现场还原事发过程。李某的陈述疑点颇多,办案交警确认他绝非真正的肇事者。
经过交警劝说,李某同意打开手机扬声器与张某通话,张某在电话中只说了一句“你24小时内别撂”后挂断电话。交警加大力度对李某进行政策宣讲。11月30日18时,李某终于供述,事发当晚的驾驶人为车主张某。李某在张某手下工作,张某当晚撞人后给他打电话要求顶包。
在交警的追查压力和家人的劝说下,真正的肇事者张某于12月1日9时到交警小海地大队投案。张某供述,事发时他驾车沿微山路西侧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至珠江道口以北时,尹某正在其前方骑行。张某发现时情况已晚,宝马车前部撞向电动自行车后部,张某因害怕承担刑事责任逃逸。之后,他还派“手下”在现场观察交警办案,并在李某代其投案时安排人员跟踪观察警方动态,但这一切都没有影响交警对真相的追查。
目前,张某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河西分局刑事拘留,而顶包人李某也将因其窝藏包庇的行为面临刑事处罚。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记者王赫岩通讯员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