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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11月份CPI数据显示,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4%,同比上涨3.9%,累计上涨3.1%。
环比数据来看,11月份环比下降0.4%,也是今年下半年以来第一次出现月度数据环比下降。食品价格连续两个月下行,环比下降0.1%。受入冬天气偏暖影响,11月份鲜菜价格结束连续四个月上涨的趋势,环比下降1.1%。相比10月份,叶菜类价格回落明显,其中香菜、菠菜、大白菜、油菜分别下降30.3%、28.5%、22.1%、16.7%。26种蔬菜的平均价为7.52元/千克,比10月份下降2.7%,较去年同期(6.11元/千克)上涨23.1%。19种蔬菜价格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如冬储菜大白菜、土豆价格分别达到1.6元/千克、3.88元/千克,分别较2012年11月份上涨45.5%、36.6%。肉、禽、蛋价格基本平稳,粮食价格稳中有升。
非食品类商品价格环比下降0.5%,拉动CPI环比下降约0.37个百分点,是推动总价格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其中旅游、飞机票价格呈季节性回落,分别下降8.3%、10.5%,两者共拉动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30个百分点。
从同比数据看,1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2.14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30.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64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9.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7.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5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20.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3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6.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3.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7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上涨0.2%。其中,酒类价格上涨0.1%,烟草价格上涨0.2%。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3.0%。其中,服装价格上涨2.9%,鞋类价格上涨3.6%。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3.2%。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9.8%,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2.3%。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下降0.1%。其中,个人饰品类价格下降8.3%,个人服务价格上涨1.2%,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4.1%,西药价格上涨0.4%。
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1.1%。其中,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6%,交通工具价格下降3.9%,城市间交通费价格下降3.2%,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8.9%。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4.4%。其中,旅游价格上涨22.3%,教育服务价格上涨0.2%,文娱费价格上涨1.7%,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5.1%。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4.2%。其中,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8.2%,私房房租价格上涨9.0%。
据测算,在11月份CPI同比涨幅3.9%中,新涨价因素和翘尾因素分别比10月份减少0.4和0.1个百分点,从而影响11月份的CPI同比涨幅比10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崔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