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12月12日,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协会负责同志专程赶到宁河县芦台镇居民陈洪涛家中,对陈洪涛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同时,慰问了陈洪涛家属并颁发了确认证书和慰问金。宁河县政府、公安宁河分局、宁河县见义勇为协会负责同志陪同慰问。
2013年10月13日11时许,家住宁河县芦台镇的陈洪涛在回家途中,发现一名男子正推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徒步行走,电动自行车车筐处有一被剪断的自行车车锁,极有可能是盗窃电动自行车的违法分子。陈洪涛立即上前质问,该男子见状,神色慌张,当即弃车逃跑,他冲上去紧追不放,追击中被该男子用作案工具刺伤左胸。受伤后,陈洪涛捂着胸口,忍着剧烈的疼痛,带伤奋力追缉犯罪嫌疑人。当追至距案发地30余米处的宁河县芦台二幼门前时,陈洪涛因体力不支放弃追赶,返回居住地一底商求救报警,后被紧急送往宁河县医院抢救,终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后光荣牺牲。案发后,公安宁河分局迅速开展工作,于当天下午,将犯罪嫌疑人毕某抓获,经讯问,毕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市公安局负责同志表示,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多年来,本市见义勇为英雄层出不穷,陈洪涛不顾个人安危,发现并追缉犯罪嫌疑人的英勇事迹可歌可泣、感人至深,他是全市见义勇为群众的杰出代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见义勇为工作部门要把见义勇为工作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群众维护正义、惩恶扬善的英雄事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同时,希望各界群众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参与社会治安工作,共同为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作出新的贡献。(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孔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