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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制定的《天津市中心城区道路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获悉,主干路沿线重要商业区、中小学、医院出入口附近应设置立体过街设置。
《导则》明确,人行过街设施与重要设施距离公交站及轨道站出入口不宜大于80米;距中小学校、医院主要出入口不宜大于80米;距居住区、大型商业设施、公共活动中心的出入口不宜大于120米。主干路沿线重要商业区、中小学、医院出入口附近过街处应设置立体过街设施。大型商业设施、轨道交通车站等高密度人流集散点附近宜结合建筑物及相关交通设施规划设置立体过街设施。(记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