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民网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仝宗莉)据统计局网站消息,根据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8月中旬对四川省盐亭县的统计执法检查结果,盐亭县联网直报工业企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2013年1-7月产值报送数26.9亿元,初步核实数4.1亿元,虚报额22.8亿元。
统计结果显示,盐亭县统计工作存在如下问题,违法结果已被通报批评。四川省已对涉事的绵阳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拿出了初步处理意见。
一是盐亭县工信局直接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盐亭县工信局从2007年起,为落实政府目标任务,制定工业总产值等指标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经核查,2012年该局将产值增长目标分解下达给相关工业企业,并授意其按计划数据报送。二是盐亭县工信局通过县统计事务所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经核查,从2009年起,县统计事务所开始代理企业上报统计数据,2012年共代理30家规上工业企业报数。盐亭县工信局要求县统计事务所按其下发的目标任务计划表中的计划数代理企业填报统计数据。三是联网直报工业企业名录严重失实。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必须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核查,盐亭县纳入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共计46家,抽查其中的32家,只有9家企业2012年产值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四是联网直报工业企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抽查盐亭县32家工业企业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产值报送数34亿元,初步核实数6亿元,虚报额28亿元;2013年1-7月产值报送数26.9亿元,初步核实数4.1亿元,虚报额22.8亿元。五是贯彻上级统计部门工作部署不力。主要表现在开展“三查”工作不到位、对统计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失职、有关人员统计法律意识淡薄,盐亭县统计局个别工作人员对检查存在严重抵触行为、撕毁有关证据。
据悉,目前,四川省已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初步处理意见:拟给予绵阳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警告处分,对绵阳市统计局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拟对盐亭县委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盐亭县政府主要领导警告处分,给予盐亭县政府分管领导记过处分;拟给予盐亭县工信局主要负责人免职并记大过处分,给予盐亭县工信局分管负责人及综合股负责人记大过处分;拟给予盐亭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免职并记过处分,给予盐亭县统计局分管负责人及工业和能源统计股负责人、负责统计代理机构管理的股室负责人记过处分,给予盐亭县统计局对检查存在严重抵触行为、撕毁有关证据的陈某降级处分;拟对盐亭县统计事务所给予经济处罚并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