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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期,交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使用其他车辆临时号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机动车漏检、牌照丢失未补领等违法行为多发。而多发原因之一在于部分车主或驾驶人未注意或不清楚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交管部门提示驾驶人一定要走出法规误区。
12月4日11时30分,塘沽查验交警在津京塘高速公路入口处拦检一辆临时牌照的银灰色丰田轿车,发现该车前风挡玻璃处放置的津FY××××临时牌照属其他车辆,交警立即查扣了该车。调查中,驾驶人侯某介绍说,车是上周刚买的,正驾车准备去车管部门申领牌照,临时牌照是买车时汽车销售单位给的,他没有注意。据了解,查验交警12月份以来已查获4起类似案件。当然,也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或图省事,故意挪用其他车辆临时牌照。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购买新车后,申领的临时牌照注有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签注日期、签发机关等,驾驶人领到临时牌照后应逐一核对相关信息。核实无误后,粘贴在车辆前、后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此外,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机动车未按时年检继续上路、牌照丢失未补领继续上路等违法行为最近在交警执法中也多次被查获,仅11月份,查验交警就查获280起漏检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提示车主和驾驶人,一定要对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不要等到被交警查获,再为自己“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