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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对夫妇以伪造的房产手续做抵押,向熟人骗款数百万元,用于购房购车及偿还债务。
市民齐某与吕某夫妇经人介绍,于2009年10月与被害人邱某相识。同年11月,齐某夫妇以其经营的房地产经纪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邱某借款。当月11日,齐某夫妇使用伪造的吕某名下的一套底商房产手续做抵押,与邱某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后邱某通过银行或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给付齐某夫妇共计447万元。二人拿到钱后,在本市河西区购买了一套房屋、一辆本田牌轿车,其余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截至案发,齐某夫妇已返还邱某187万元,尚有260万元未还。经被害人报案,吕某于2012年12月1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日,齐某主动投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