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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入冬后气温不断下降,不少市民都患上了感冒,有人吃了感冒药、消炎药后依然坚持开车。本市药物研究院副研究员李红珠提醒,虽然目前没有关于“药驾”的检测方法和处罚措施,但服用感冒药等一些药物后驾车出行,容易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有可能诱发事故,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李红珠介绍,我国道路安全交通法明确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开车。服用这两种药品驾车也是危害最大的。但除此之外,市民能在药店买到的、含有某些影响驾驶成分的常用药却容易被忽视。
服用一些含抗组胺成分的感冒药后,会使人头晕、嗜睡,大脑思维变得迟钝,反应变慢,这时开车很可能头脑不清楚、手脚不听使唤。
服用一些镇咳、镇痛药后,可能会使人的视力、听力下降,也可能导致疲劳困倦,影响驾车时的视觉和判断。
服用降血压药物,容易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头晕眼花的问题,服药后最好不要开车。
服用镇静安眠类药物期间,会有思睡、头晕等症状,一定不能开车。
服用降糖药期间,如用药不当出现低血糖反应,如心悸、头晕、多汗、虚脱等,都会影响驾车安全。
服用抗过敏类药物,如扑尔敏等,会有头晕、头昏、恶心、呕吐、嗜睡等不良反应,所以用药期间不宜开车。
服用抗精神病类药物,如抗抑郁药、抗焦虑药,都可能会出现注意力降低、反应迟钝、嗜睡、头晕、乏力等不良反应,这时继续开车,有很大安全隐患。
市民在服药期间最好不要开车。如果需要吃药,就医时应向医生说明平时需要开车,请医生尽量避免使用会对驾车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记者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