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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记者跟随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联合西青区质监局及当地镇政府,对位于西青区的一家加气站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质监部门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杜绝无资质加气站的安全隐患。
昨天上午,质监部门执法人员对大港油田滨海新能油气有限公司设立在西青区的一家加气站进行了执法检查。进入现场,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径直来到LNG(液化天然气)充装区域进行调查取证。在加气站的工作室,执法人员向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并要求出示相关资质证明。
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该单位从事LNG气瓶充装经营,现场未能提供气瓶充装许可证,未能提供压力容器登记证书、检定证书,未能提供压力表、阀门检定证书,未能提供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证书,未能提供操作人员资质证书,未能提供加气机检定证书。稽查总队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执法人员现场告诉记者,LNG挥发后大大增加设备压力,会导致设备爆炸或破损漏液,所以对设备的要求较高,且安全阀门、压力表、储罐、燃气报警器均需进行强制检定。(记者王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