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在广开五马路与西营门大街交口处,一条红色条幅挂在树枝,条幅上写着“春我爱你原谅我”,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
记者看到,条幅离地面约有三四米高,对着万华里居民楼。记者先后询问了几个附近商铺的店员,对方都表示不清楚是谁挂上去的。“应该是2日晚上或者3日凌晨挂上的,我3日早晨6点路过时第一次发现,前一天晚上还没看见。”一位在附近晨练的老大爷告诉记者。
南开区综合执法人员在巡查时,也发现了这一问题。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严禁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者树木、居民楼道等处摆放、张贴、悬挂、刻划、涂写各种有碍市容市貌的标语、宣传品和其他物品。执法人员表示,他们会将条幅撤下,也提醒市民未经批准不要悬挂条幅。记者王月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