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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自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各级治安部门根据本区域特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行动以来,全市各级治安部门共查获烟花爆竹案件187起,查获违法人员180人,收缴烟花4500余箱、爆竹4000余箱。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大了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收缴力度,对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相对集中的农村、城郊结合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清查收缴行动。对问题突出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仓库等重点部位,反复开展集中清查,不留盲区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各级公安机关结合春节前本市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活动突出的特点,在各路口增派警力,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治安检查,及时截断外省市非法烟花爆竹及原材料流入本市的运输渠道,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11月27日,公安武清分局民警在王庆坨镇南门批发站内,将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嫌疑人杨某某抓获,现场扣押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09箱。
11月26日,公安东丽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东丽区津塘公路与袁茶线交口附近一集装箱内查获并收缴非法储存的天雷4箱,“双响”210个,爆竹20箱。
12月3日,北辰分局根据村民举报,在北辰区西堤头镇西堤头村振兴南大街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605箱,一举端掉了该非法储存窝点,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嫌疑人王某某被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春节前一段时间是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高发期,公安机关将针对这一特点,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对发现私藏、非法运输、非法经销烟花爆竹的线索,积极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及时消除身边危害安全的隐患,保障广大市民过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通讯员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