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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如今,由高楼大厦形成的城市天际线已经成为“美丽天津”的重要标志,但清洗、保养这些建筑物却是一项不简单的工作。建(构)筑物清洗行业是城市发展中兴起的新兴行业,也属于高危作业工种。日前,天津发布《建(构)筑物外墙清洗保养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将于3月3日起正式施行。这项地方标准既突出保障长时间吊在高层上进行高空作业的“蜘蛛人”的安全,也对清洗保养作业提出了要求。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目前已经有6000多幢高层建筑,从事建筑物外墙清洗保养的有近百家企业、千余从业人员。过去建筑清洗保养市场存在着施工企业不规范、材料不规范、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等特点,针对此种情况以及本市近年来高层建筑加速增加的态势,由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主编,天津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及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参编了该《规范》。3月3日起正式施行后,施工企业应按照该《规范》进行作业,购买服务的“甲方”也可以按照《规范》对施工情况进行验收。
天津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秘书长张范介绍,《规范》要求施工单位针对要清洗的建筑物的特点首先进行勘察与了解,掌握建筑物的结构和污染性质,对现状有了解后制定清洗方案。作业过程中,不得使用pH<4或 pH>10及含有氢氟酸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清洗保养材料。防止建筑物腐蚀对人身体造成伤害。
《规范》明确,施工人员需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穿防滑工作鞋、防护服,带好安全带,经安全员按规章逐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清洗保养作业。对吊篮、高空作业平台等设备的使用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另外,清洗保养作业前应测定作业点的风力,风力超过5级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风力超过4级时,不得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进行高处作业。在雨雪、浓雾、凝冻、雷电天气以及夏季气温超过35℃冬季低于5℃时,不应进行清洗保养作业。夜间也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同时,在环境保护方面,《规范》也提出,清洗保养作业应避免废水四溅,冲洗的废水应排入就近的污水管道;砂洗作业时应采取一定的空气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扬尘污染;应采用低噪声的清洗保养设备,并采取降噪措施。清洗后的外墙饰面不应存留酸、碱、砂等残留物质,落砂应回收利用,清洗剂残液进行收集和妥善处理。
目前,市容系统将对建(构)筑物清洗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安全作业意识。同时,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建议建(构)筑物的业主自觉按《规范》要求,选择有资质的服务企业定期对建(构)筑物进行清洗保养,使之保持清洁靓丽的外观。(通讯员张志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