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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滨海新区启动了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在2015年年底前,滨海新区将完成区域内现有61家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针对新增堆场则将采取严格把关的方式,有效控制新增污染源。
滨海新区将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散体物料堆场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各种燃煤企业煤、灰堆场及各种工业料、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散货物流堆场等。环保部门将通过控制新增污染源、治理现有污染源、强化堆场监管等措施确保企业厂界外颗粒物最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堆场不对界外环境敏感区空气质量造成污染。
针对现有堆场,制定了详细的治理“路线图”。在2015年年底前,滨海新区将完成区域内现有61家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滨海新区建成区内的堆场,重点行业(钢铁、电力、供热、石油化工、建材)储煤场,应于2014年年底前实施封闭。已经纳入《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改燃计划并已签订供气合同的供热以及生产企业,在工程实施阶段,储煤场应严格落实苫盖、喷淋等临时性措施。建成区外的堆场,应于2014年8月底前落实防风抑尘网(墙)配备喷淋系统、苫盖措施。鼓励采取封闭措施。堆场在整改期间,严格落实苫盖、喷淋等临时性措施。滨海新区未采取封闭措施的堆场要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监管系统联网。
为有效控制新增污染源,滨海新区将严格环评审批,环保部门审查涉及堆场项目环评文件时,一并审查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成区内的堆场和重点行业储煤场,必须进行封闭,其他堆场必须采取防风抑尘网(墙)配备喷淋系统、苫盖措施并安装实施在线监控系统,或进行封闭。
滨海新区环保部门将强化对堆场的各项监管,不但堆场须登记备案和定期报表,而且还将加大监督执法检查频率,对辖区内封闭堆场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采取防风抑尘墙(网)的堆场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改正,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对因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环境污染的,将按照相关法规,对违反单位严肃查处,对相应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未按要求登记备案、定期报表的堆场,将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大环保执法检查频率。(记者付卓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