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现在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实际资产有50%至60%为应收账款和设备、存货等,让这些企业空闲的资产动起来,满足资金需求,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昨天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推行动产登记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此,天津成为全国首个实行动产权属统一登记的城市。
“让抽屉里的空闲资产动起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动产权属争议案件涉及登记、公示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的最大意义在于让动产真正动起来,推动经济发展。”天津高院副院长张勉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张勉介绍说,经过调研表明,目前金融机构已经不满足于用房屋、土地作为抵押物的这些传统的不动产抵押方式,而是逐步关注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引进新型担保方式,满足市场不断增加的融资需求;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实际资产有50%至60%为应收账款和设备、原材料、存货等,仅依靠传统的不动产抵押不能满足现实需求,而急需一种融资方式可以使企业空闲的资产得到合理利用,能让他们进入融资领域,满足现实的资金需求。所以需要寻求一种途径,一方面全面盘活企业资产,另一方面给银行的放贷资金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发展动产融资方式就是有效途径之一,让企业闲在抽屉里的应收账款也能拿到市场上流动起来。
动产登记解决“眼见未必真”
动产登记,还可以解决“眼见未必真”的问题。张勉举了个例子,曾经有一个企业与对方签订了一个大订单,销售产品,合同签订前进行了一系列考察,看到对方的资产认为对方很有实力,对方收货后却迟迟不能付款,这时才发现对方的资产其实都是抵押物并且已经被债权人执行了。
实行动产权属登记,就是通过登记公示平台全面客观地揭示动产上真正的权属状况,逐步解决类似的问题。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后,交易前可以通过查询,真正了解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解决“眼见未必真,耳听未必实”的问题;交易过程中积极登记相关信息,向社会及时公示自己的权利,有利于自己的权利保护;同时由于公示系统完善,可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逐步形成诚信有序的交易环境。
方便查询登在同一平台
《指导意见》在整合现有动产和权利担保分散登记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登记平台,即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信贷征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动产融资登记服务机构为登记机构。
这一做法有两大优势:一是使债权人不再依靠债务人的自我介绍,通过查询统一登记平台即可全面快捷了解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从而对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债权实现的可能性作出正确判断;二是为确定同一财产上存在的抵押等竞存权利的优先顺位提供客观依据,解决因法定登记机关分散、信息不共享而造成的难以确定顺位的难题。 (记者孙启明实习生潘一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