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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月11日消息(北京台记者董研博霍月)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3年12月9号,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餐饮行业六大不公平格式条款,包括“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消毒餐具另收费”等等,并要求餐饮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改。昨天,整改的大限已到,这些不公平条款有没有销声匿迹?
昨天上午,北京市工商部门对部分餐饮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发现,还是有一些可喜的变化。比如,在北京海淀区某购物中心的一家大型餐厅,半个月前曾经公告,不允许顾客带酒水。如今,告示牌已经被撕得只剩下白色一角。打开菜单,原有的“谢绝自带酒水”“自带酒水收15%服务费”内容也已经被胶条遮盖。店长说,即将启用的新菜单,会彻底删除这些内容。
此外,在北京市工商部门发布的六大不公平条款中,有一条是“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在昨天的检查当中,记者发现,在海淀区某大型面食店,顾客一落座,服务员就主动提示注意随身物品安全,用餐完毕后,服务员也会提示顾客带好随身物品。店长说,“饭店有义务做出提醒,而且店里有摄像头,万一发生丢失物品的情况,饭店也有义务帮助追回,这些都纳入了服务流程。”
如此看来,这次的监管工作,的确起到了一些积极的效果。但是,旧的格式条款即使都销声匿迹了,是不是还会新瓶装旧酒、换个方式出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