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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群男青年在市中心一家酒吧喝酒,有人酒后失德,让其中一人的女朋友来陪酒,引起男友不满。几句话过来,双方打了起来,借着酒劲,谁都不让谁,又各自叫来朋友助阵,两伙人带着棍棒打了起来。最终,不但参与斗殴的人被打,连劝架的也被打得不轻。案件起诉到法院,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为聚众斗殴。
本市“80后”男青年小王是参与者之一,他是被其中一方叫来拔闯的,检方指控他在案件中持械聚众斗殴。这很麻烦,因为“持械”属聚众斗殴从重情节,只要认定,小王的起刑点即为三年以上,由于他在此前以聚众斗殴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执行,也就是本次犯罪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属于加重情节,如果认定小王此次将获刑四年以上。
家长一方面痛恨这个不省心的儿子,一方面又不忍心袖手旁观,于是求助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女律师狄妍接了这个案子后,首先了解了案情,然后立即启动辩护律师工作,以最快的速度与法院取得联系,复印卷宗和会见小王,再通过会见情况结合阅卷情况,律师发现小王有可能不构成持械聚众斗殴。为了使法官和检察官认可律师的观点同时予以采纳,并在酌定量刑上给予最大幅度的宽限,律师详细阅卷,并多次与法官和检察官沟通,最终使得法官和检察官同意了律师的观点,认可了小王为从犯的观点,同时对是否属于持械也进行了讨论。
律师点评
狄妍律师介绍,本案法院最终认可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小王以从犯和普通的聚众斗殴罪予以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也就是说,算上小王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他可以在春节前出来,回家过年了。委托人对判决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