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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公安大港分局在相关部门配合下于近日连破两起重大恶性排污案,抓获并刑事拘留5名嫌疑人,从源头上切断了污染源。
大港是国家石油、石化产业的重要基地,周边地区云集了大中小型化工厂,多年以来大港始终把环境治理、预防污染作为重中之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工作部署,积极创建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公安大港分局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果。
2013年11月22日,公安大港分局接滨海新区环境和市容管理局移送的举报材料,反映有人向大港中塘镇某村河里倾倒污水,造成环境污染。公安大港分局高度重视案情,当即组成专案小组立案侦查。经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局对该河沟里的水样检测,显示PH值为1.7,已达到危险废物标准,属严重污染。经民警几天工作,终于查清:该村被排污的河沟旁有一场院,该院的看管人隋某向排污者收取一定费用后允许排污车辆在院内向河沟里排污。12月2日,蹲守民警发现一辆装有废酸的罐车准备排污,遂实施抓捕。3名嫌疑人见势不妙,弃车逃跑。民警追捕,当场抓获一嫌疑人张某,其他两名嫌疑人逃窜。民警根据线索,于12月3日抓获逃窜的嫌疑人王某和李某。
经审讯,3名嫌疑人交代:从2013年5月至案发,他们从静海县某盐酸厂拉运300余吨废酸溶液向大港、津南等区域河里倾倒污染环境的事实。经张某等3人指认,专案组与环保部门赶赴静海县某盐酸厂调查取证,并对该厂采取了行政措施。
12月上旬,滨海新区环境和市容管理局监察支队向公安大港分局举报,称其单位工作人员在中塘镇突击检查时发现西小庄村某公司院内西侧厂房有一电镀生产线正在生产,所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至厂房旁边的水沟里。经检测,该水沟里水的PH值为1.7,属于危险废物。案发后,公安大港分局刑侦支队民警连夜侦查,固定证据,抓获涉案的主要嫌疑人薛某和张某。
经调查,该厂房拥有者薛某把部分厂房出租给张某用于非法加工生产电镀制品。从2013年11月至案发,该电镀厂用盐酸或硫酸对钢管进行除锈和清洗油污,然后再进行镀锌、镀镍、镀铬等流程,并把污水直接排放至厂房旁边的水沟。 (记者吕献峰通讯员李欢群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