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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出租车司机在来往天津站时,故意绕道以多收取乘客车费,后被乘客举报。市客管办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对这两名违规司机予以处罚。
2013年12月10日,银建的士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某,在天津站后广场搭载一位乘客至南京路津汇广场,此趟业务正常打表应为4.1公里,应收车费12.4元。而王某某却打出了8.0公里,等候时间10分53秒,收取乘客23元车费,实际多绕行了3.9公里,多收车费10.6元,王某某被投诉后,客运执法人员不但责令退还多收的10.6元车费,而且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2013年12月17日,赣津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许某某,在复康路桥搭载3位外地乘客,不打表送3位乘客至天津站,收取了对方50元车费。乘客怀疑其绕道,于是向客管部门投诉。经核查,此趟业务正常打表应收费30元,许某某多收乘客20元车费。客运执法人员责令其退还多收的车费,并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记者王赫岩通讯员杨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