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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天津港散货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正式启动,凡在港区内从事流散货物短途运输车辆必须按相关要求实施密闭运输,严禁运输过程中发生撒漏,以推进“美丽港口一号工程”清洁港区建设。
为督促港区内散货运输车辆实施密闭运输,天津港提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港散货运输车辆实施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并于2014年开始进行联合监察。《通知》要求,凡在港区内从事流散货物短途运输车辆必须按相关要求实施密闭运输,严禁运输过程中发生撒漏,对于起不到密闭效果的车辆应进行维修更换,保证其效果,推荐使用固定形式的密闭运输方式;长途流散货物运输车辆要严密苫盖、捆绑,严防撒漏。
从2014年开始,天津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管监察中队对港区流散物体运输车辆进行联合监察,对于没有实施密闭运输的车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城市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实施处罚;各散货作业单位不得使用、雇用、协助第三方使用无密闭设施散货运输车辆,并对使用无密闭设施散货运输车辆负监督管理责任。
截至目前,天津港环卫中心已联合天津港公安局进行多次严格检查,严令禁止压帮及苫盖不严的车辆出港,要求港区内各单位运输流散物体的车辆必须实施加盖,仅1月2日当天就查处未加盖车辆300余车次。(记者余璐通讯员刘和煦孙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