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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本市工商部门将加大治理违法销售“机动三轮车”监管,不仅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还将全方位出组合拳加强监督检查,从规范广告宣传、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等方面来查处“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
本市工商部门于2013年9月份开始,对销售机动三轮车的车型、品牌、销售数量、货源渠道、销售渠道等内容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汇总统计机动三轮车销售情况。
工商部门表示,将重点治理以电动、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的销售者;重点治理外环线以内及各区、县政府确定的治理区域内的销售者;重点查处销售者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各工商部门将进一步细化治理区域内违法销售行为的职责分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上报的已停止销售的要盯紧管住,对未停止销售的,从产品入手,追根溯源,彻查一切可能涉及的违法行为,直至停止其违法销售行为。同时要加大对前期未发现的违法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做到发现一户,查处一户;存在一户,清理一户,使违法销售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记者郭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