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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配合做好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日前本市民政部门制定政策,对因取缔机动三轮车失去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生活出现暂时困难,且不符合低保和特困救助条件的本市户籍低收入家庭,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据了解,临时救助主要是对遭遇突发性、暂时性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采取的应急救助。下列家庭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临时救助:一是月人均收入不足城乡低保标准200%的低收入家庭,以及;二是各区(县)民政、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居(村)委会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代为受理申请。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后,受理部门应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县)民政局按照区(县)制定的审批权限及标准进行审批。临时救助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货币或实物的形式发放,也可以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记者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