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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临近春节,频频出现的拼车回家帖子,吸引了不少网友。但由于拼车双方没有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容易遭遇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老家在沧州的李先生说,去年他回老家过年拼了一辆车。当时跟车主说好了50元钱,但一上津沧高速,车主就要他再加50元,说是高速路费。下高速后,车主自己不小心和一辆车发生了追尾,付给人家修理费400元。这时,车主要李先生拿200元分摊事故费用。因为双方之前没有签订相关合同,明知自己受损,但最后也只能无奈地接受。他前前后后花费了300元,就是打辆出租车回老家也足够了。
南开大学交通研究所专家提醒:春节拼车不管是车主还是拼车人双方都应该主动签订一份文字合同,包括对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具体负担的费用等。一旦发生问题,便有章可循。为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路途较远的拼车人还应该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记者陈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