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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家住上海市松江区方松街道的殷桃锦一家过了个好年。去年年底,他领到了“社员证”,和3.1万名当地离土农民一起,成为松江区最后一批加入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的社员。至此,松江区150个村悉数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共量化集体资产296.54亿元,界定社员59.6万余人。
10多年前,为配合松江新城建设,殷桃锦“洗脚上楼”,成了城里人。当时拿到了45%的土地征收补偿款,还有55%留在集体里。然而,留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资产,看起来“人人所有”,但却又“人人无份”。
近年来,松江大量农民离土进城,但在工资性收入、就业能力等方面仍是弱势群体。另一方面,发展带来的土地级差效应、土地价值大幅提升等,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不规范,日益成为一对突出矛盾。在松江区委书记盛亚飞看来,“只有明晰了产权,才能真正还原农村集体经济的本质。”
2008年起,松江开始农村集体资产改革试点。改革一要摸清有多少家底,二要界定有多少成员,再进行份额的量化、固化。
松江各街镇在改革中,实施全过程的民主决策。“我们坚持有法依法、有文照文、有例按例,没有上述依据的,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是依靠农民集体讨论、举手表决通过。”松江副区长苏平说,就是要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比如每一名社员资格的确定,都要几次三番上墙公示,并经各街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让集体资产成为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蛋糕”,核心是根据产权合理分配。为此,松江确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社员个人份额的概念。在不设集体股的前提下,社员个人份额一般由土地份额、农龄份额按照6∶4比例组成。份额可以继承,现阶段不得变现、出售和转让,也不得作其它用途。待集体资产价值真正显现后,份额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流通。
量化、固化的社员份额,以制度化的形式开辟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新渠道。新桥镇作为首个改革试点,连续3年累计分红8762万元,社员人均分得3154元。
通过这一轮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的事,不再是少数人说了算,而是严格遵循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在组建街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的基础上,松江逐步探索出建立“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制度和议事规则,落实广大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知情权、管理权和收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