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别人好心为女友介绍工作,该男子竟对“介绍人”进行敲诈勒索。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敲诈勒索案提起公诉后,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王某家住本市,无业。被害人刘某曾为王某的女友介绍工作。之后,王某以女友在岗位上被人欺负、未拿到工资为由,采用手机短信等手段对刘某进行威胁。2013年5月的一天下午,王某在本市河东区某快餐店内敲诈勒索刘某16000元。后王某在逃离现场时被赶到的民警抓获,赃款被公安机关收缴并发还被害人。 (记者王赫岩通讯员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