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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组织人在居民小区搭违章建筑,综合执法来拆除时又开车撞向执法队员。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妨害公务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判处刑罚。
王某59岁,曾两次被判刑罚,2012年4月刑满释放。2013年9月的一天,王某组织人员在河东区某小区楼下违章建造车棚。当天下午,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拆除该违章建筑,王某开车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刘某撞倒,造成刘某身体多处受伤。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建造违章建筑既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侵占,也是对他人生活的一种干扰,在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积极配合,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弥补,采取暴力的方法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