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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根据今年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将举办“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的时间和选送作品的要求,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将于2014年7月10日至20日在天津美术馆举办“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作品征选暨天津市美术作品展览”。目前,展览开始征集作品。
征集范围:
本次展览对应全国美展,将征集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雕塑、壁画、漆画、艺术设计、实验艺术、年画、漫画、连环画、插图、动漫、书籍装帧、综合材料、陶艺等作品。凡本市常住户口的美术家和爱好者均可报名应征。凡2009年市十一届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参加过全国或天津任何种展览,均可报送参评。
征稿要求:
1、每位作者每个画种最多只准报送2件作品。每件作品收取参评费人民币50元。(落选作品不退参评费);2、参评作品一律在送交作品时按要求清楚、准确地填写作品登记表,同时领取退件通知单(取画凭此退画通知单);3、为了保证应征作品的安全、运送方便和评审工作的便捷,报送和参展作品一律自行装裱和装框,要求平整、结实、整齐、美观;4、参照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的要求,装裱的作品均不得超过规定尺寸,否则不予参评入展;5、征集期限:6月20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候;6、送件地点:河西区平江道60号市文化中心天津美术馆一楼展厅。
具体规定
1、中国画作品须自行装裱。可将带有绫边的单片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美观,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牢固,不易破裂。
2、作品自行装裱做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3、按照全国美展统一要求,此展的中国画不收装轴作品,不收带有玻璃镜框和其它任何透明材料的作品。
4、油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 200厘米(宽)。作品须有内外框,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5、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作品必须由作者负责装框,可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但不得使用玻璃。
6、水彩粉画作品自行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作品必须由作者负责装框。如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
7、雕塑作品尺寸要求最大边在200厘米里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作者在7月2日前可先为全国美展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0寸),参加初评。入围后,待市美展闭幕后,由作者直接报送全国展区。具体要求请看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的有关规定。
作品评审
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一定的比例,以评议和投票的方式决定所有报名应征作品的入展、获奖。
根据本市美术创作的现状,初定各个画种入展此次美展的数量为:中国画300件,油画120件,版画50件,雕塑15件,水彩(水粉)60件,漫画、漆画、连环画、插图、壁画、动漫、书籍装帧、艺术设计、实验艺术、综合材料、陶艺等约80件,总共560件左右入展作品。并从入展作品中按照画种和一定比例评选出金、银、铜奖若干。
报送全国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的作品,按照中国美协分配的比例,从本市展品中评出。凡未入展本市展览的作品,均不另行报送。(中国美协规定可直接报送的画种除外)
评委和特邀作者的作品不参加评奖,按照全国美展规定,评委作品可不占名额。直接报送全国美展各大展区参加评选。(评委会成员名单和评审细则另行公布)
主办单位及领导机构
本届展览由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天津美术馆协办。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负责人和天津美术界权威人士组成组委会、评委会(名单另附),并设展览办公室(组委会和展览办公室名单另附)。
展览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02号天津美协。
具体联络人:潘津生、张英楠、罗雪娜、杨燕华、曲燕、高学年、吴玉亮
联系电话:27112060、27112381,邮编300022
电子邮箱:meixie206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