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2日电(记者许志峰)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1日介绍,近日,中央编办批复同意了证监会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
该发言人说,此次内设机构职能调整,是推动监管转型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机构调整过程中,按照功能监管和一事一管的要求,将发行、上市、机构、基金和期货等部门进行整合。同时,适应新的监管形势,增设债券、私募、创新业务和“打非”等部门,并调整理顺了部分部门职责,解决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