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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出租车司机在火车站“摞活”(非法拼车)、绕道多收取乘客车费,市客管办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厉处罚违规司机,昨日处理完毕。
2月8日,海河公司牌照为津E17320出租车驾驶员,在天津站承载3位河南乘客去大寺镇,不打表“摞活”运送3位乘客,向其中两人各收取30元车费,向另一人收取20元车费。该驾驶员违反《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三项规定,客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1月26日晚8点多钟,晨华公司牌照为津E10492出租车驾驶员,在天津站承载1位乘客去金钟河大毕庄,因绕道多收费被乘客投诉。经核查,此趟业务正常打表应为13.6公里,应收车费30.10元,加收1元燃油费,合计应收31.10元。而该驾驶员却打出了16.30公里,收取乘客39元车费,实际多绕行2.7公里,多收车费7.9元,执法人员责令其退还多收7.9元车费,并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记者苏晓梅通讯员杨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