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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月10日凌晨,海河公司牌照号为津E17624的出租车司机,在天津站后广场拉载1名男乘客去红磡领世郡小区,在出租车开出200米左右时,该车司机与乘客议价。乘客表示车费应在25元到30元之间,该车司机则称这趟活需50元左右车费。由于双方谈不拢,该车司机对乘客说:“你就换辆车走吧。”乘客下车后记下了车牌照号,重新打了一辆出租车离开。途中,乘客将该车司机的中途拒载行为投诉到管理部门。经核查,该车司机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22条2款规定,客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记者陈欣通讯员杨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