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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您好,我是XX保险公司的XX,我的工号是XXXX……”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通了电话销售业务渠道,“电销扰民”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本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天津市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禁拨实施办法》,不久前已经开始实施。消费者登记禁拨后,如果仍遭到保险电话销售滋扰,可致电本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协会将针对投诉及时开展调查。
《办法》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建立健全电话销售禁拨管理制度,完善电话号码屏蔽管理制度,合理确定电销拨打时间段,以确定呼入对象愿意接听和方便接听。对于明确表示拒绝继续接听并要求请勿再次拨打的客户,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人员应礼貌结束通话,并在号码屏蔽系统登记,同时设定不少于一年的禁拨时限。
保险公司要健全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及时制止电话销售人员强行推销、骚扰客户以及在客户明确拒绝销售情况下继续跟踪销售的行为,并严禁非法买卖使用客户信息。记者王婷通讯员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