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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霸王条款面前,消费者维权难度可想而知。
东方网记者陈珠还、毛丽君3月14日报道:在各个消费领域中,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常年饱受诟病。今天,上海市消保委就婚庆服务、汽车买卖、教育培训和健身服务这四个行业中存在的格式合同条款进行点评。上海市消保委指出,收取高额退款手续费、未就可能产生的违约金进行显著提示说明等均属“霸王条款”,消费者可要求撤销。
健身、汽车业等几乎无风险警示
上海市消保委在对这些格式合同条款分析中发现,经营者未尽到提示与说明义务屡见不鲜。例如,沪上某连锁健身机构在合同中约定了,“消费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承担30%的违约金”,但却未以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又如,某婚庆公司的格式合同中,与消费者约定了提供最高级别的“金牌”服务,但最关键的司仪、摄像、化妆等具体服务人员姓名和相关服务标准却是空白。
其他类似情况还包括,汽车销售行业不提示保修限制条件;教育培训行业不明确约定课程内容和培训质量;婚庆行业不明确约定单项服务的履行期限。征集同时发现,涉及的健身和汽车行业经营者均未提示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