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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月15日,天津市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一个月。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截至3月13日,全市共受理单独两孩生育申请10209例,其中夫妻双方都是非农业户籍的5878例,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农业户籍的4331例。目前区县已审批通过3985例。
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拥护,社会反响积极热烈,咨询、申请再生育量在短时间内迅速显著攀升。在河西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一个月以来,他们共受理了339个申请,审批完成187个。
“天津市‘单独两孩’2月14日正式实施以来,当天下午就有市民前来咨询。”河西区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科长兰英告诉记者,“2月17日,第一个工作日就有不少市民前来办理申请,我们虽然会预料到一开始有一个申请高峰,但是人数之多,还是有点出乎我们的预料,17日当天,我们就发放了65份申请表格,当天就受理了8例。”
在递交申请的夫妻中,80后的夫妻为多数,不过也有不少年过40的夫妇提出“单独两孩”申请,其中河西区申请人中,年龄最大的为43岁。
在一个月的审批工作中,河西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出现最多的问题一些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很多人单位不能证明当事人是独生子女,这就需要到父母单位或者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但是,一些人的父母年岁已大或者有死亡的,这就为提供证明增加了难度。”兰英告诉记者。
据了解,还有私营企业的员工,档案资料没有在单位,这就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进行调查。
从河西区的情况看,“单独两孩”的政策实施以后,出现了很多具体的情况,对此人口计生部门也根据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解答。
例1:是到男方还是女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申请?
答:夫妻同是本市户口的夫妻,必须要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的街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进行申请。如果女方为外地人,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街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进行申请。
例2:申请人有一位哥哥,哥哥夫妇抱养了一位子女,后来双方离异,孩子跟哥哥一方,而后哥哥死亡了,这种情况申请人算不算是独生子女?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如果申请人的兄弟姐妹在未生育子女前死亡,申请人可以算为独生子女进行申请,这一例子中,申请人的哥哥有一位抱养子女,按照规定,抱养子女计算子女数,申请人不算独生子女。
例3:申请人父母离异,后来父亲再婚,生有子女,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申请人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不属于独生子女。
另外,在申请人中,一些申请人经历了多次婚姻,河西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提供历次婚育情况,才能提出申请。
按照规定,“单独两孩”的审批时限为受理之后的30个工作日,需要进行街道受理、初审,区人口计生部门拟批、公示、审批、出证等阶段,有生育意愿的夫妻应该持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第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证先到女方的户籍所在街计生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后再到人口计生部门办理《天津市二孩生育服务证》。目前,各级计生部门和基层计生干部都在加班加点,准确高效及时地做好宣传解释、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尽管从实施到现在还没有到规定的30天工作日审批期限,但对于其中部分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明显符合条件的申请,有关部门在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程序的前提下,都尽量争取时间及早给予审批。
记者了解到,一些群众希望能够马上获批怀孕,争取在马年里生个宝宝。市人口计生部门建议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要科学安排生育时间。因为扎堆生育会给生育保健、生产,以致孩子将来入园、升学和就业等带来更多的竞争压力。所以,如果年龄不是很大,可不急于立即怀孕生育。若延后两三年,躲开此次调整政策造成的生育小高峰,对大人和孩子都有好处。(记者霍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