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经修订通过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今起正式实施。此次“新消法”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网购商品也可与实体店购物一样,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一些市民特别关心“七天”如何计算,市消协投诉部主任陈云奎就此给出详细算法。
陈云奎介绍,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民法所称“期间”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截止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但《民法通则》颁布时,还是六天工作制,所以只规定了“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依此规定精神,七日中的日是指自然日,包括了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消费者收到商品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计算为七日的第一天。计算到第七日时为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日,则向后延长一天,消费者可以利用这一天的时间退货。
陈云奎提醒,由于无理由退货并不是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退货运费需由消费者承担。(记者高小妹胡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