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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南水北调工程首个工程管理规范《南水北调天津市配套工程管理办法》日前出台,4月1日起开始实施,将为本市南水北调工程设施实现高水平运行管理、确保引江供水安全奠定基础。
按照总体规划,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成后将与现有的引滦入津工程形成覆盖全市的城乡水资源配置工程网络,实现引江水、引滦水及应急引黄水的联合调度。该工程自2006年启动以来,已先后建成中心城区供水工程、滨海新区供水一期工程、尔王庄水库至津滨水厂供水工程,西河原水枢纽泵站、滨海新区供水二期工程、西河泵站至宜兴埠泵站原水管线联通工程也进入施工后期,配套工程骨干输配水网络已逐渐形成。
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涉及泵站、箱涵、管线及水库等多种工程设施,分布遍及多个区县。为使工程通水后实现高水平管理,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办法》着重从职责分工、运行维护内容及标准、工程保护范围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办法》要求,各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供水计划,做好管辖范围内的水量调度、水质监测、水量计量工作;同时,在配套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记者李倩实习生张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