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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家住宁河县芦台镇的消费者孟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去年买了一辆越野汽车,开了一些日子以后,今年年初突然发现提速不畅,便到4S店进行检修。考虑到影响汽车提速的原因,4S店技术人员先是对车的电路系统进行检测,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又对油路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发动机的“三元催化器”堵塞。技术人员更换了新的“三元催化器”,因造成油路堵塞的原因是燃油问题,工作人员同时换掉了油箱内的汽油,经反复试验加速不畅问题彻底消失了。
问题查清后,孟先生找到最后一次加油的宁河县大北涧沽镇某加油站,出示了当时加油的票据,想就汽油质量问题讨个说法,对方不予理睬,无奈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工商宁河分局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向孟先生详细询问了车辆使用情况和发生故障时的症状,同时走访了4S店,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执法人员邀请市质检专业检测机构,对该加油站灌存93#汽油进行了抽检,检验结果显示硫含量458,超标9倍,为质量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迅速对该加油站的进货渠道、销售情况等进行了立案调查,查实该批次是加油站老板受利润驱使,低价从一辆流动售油车上购进1吨,截至查获时已基本售完,非法获利3000元。执法人员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做出了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加油站退还消费者孟先生加油款、汽车换件及修理费用共5000元。(通讯员岳林春 王静 王春生)